付子堂:致敬韩大元教授在宪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杰出贡献
尊敬的各位嘉宾,
受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托,由我来宣读韩大元教授的颁奖词。
韩大元教授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198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4年获得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韩大元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和港澳基本法。
在大学时代,韩大元教授深受张光博先生等老一辈宪法学者的影响,选择宪法学作为主要研习方向,由此开启了一生的志业。198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他在《法学评论》上发表了第一篇学术论文《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展现出了对宪法学理论的浓厚兴趣。硕士毕业后,韩大元教授先后到日本等国家留学,加深了对非西方国家宪法的认识。1996年,他在许崇德先生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亚洲立宪主义研究》出版。该书是国内较早针对非西方国家宪法体系进行综合性研究的著作,至今仍极具理论价值。深耕历史与立宪主义一般原理,同时注重文化相对主义的多元视角,为韩大元教授的宪法学研究奠定了深厚、坚实又具有开放性的基础。
1998年,韩大元教授提出:“中国宪法学的发展需要以中国社会自身的条件与需求为基础,使之成为解释与解决中国社会宪法现象的学说。”基于这一思考,他数十年如一日从事宪法学教学与研究,形成了“历史——文本——解释——实践”四位一体的理论框架,为构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韩大元教授注重对宪法制度史、学说史和思想史的挖掘。二十余年来,他陆续出版了《宪法学基础理论》《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1949年共同纲领制定过程》等专著,并正在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宪法学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八卷本)的出版。他主编的两卷本《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被翻译为英文、韩文出版,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近期,韩大元教授又提出了较系统的历史宪法学理论进路,这是他对宪法史研究在方法论上的最新提炼。
韩大元教授是国内最早提倡宪法解释学的学者之一。他主张“认真对待宪法文本”,强调“在社会变革中维护宪法规范价值的必要性”。他对宪法文本中的“国家”“农民”“公共利益”“基本法律”等关键概念做了体系化的研究,并于2004年与学界同仁共同发起了“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系列学术研讨会,迄今已举行二十届。他关注宪法解释方法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注重对宪法解释原理与制度的研究,倡导法治运行从立法时代转向解释时代的意义,领衔拟定了《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为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和宪法监督提供了学理支撑。
韩大元教授扎根中国人民的宪法生活,关注宪法理论对实践的回应性。他长期组织、推动“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主编《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系列丛书,致力于解决中国法治的实践问题。
在港澳基本法领域,韩大元教授致力于对“一国两制”理论与制度的体系化研究,出版了《宪法与基本法:历史、文本与现实》等著作,并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教授深入论证了“宪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宪制基础”等理论命题,参与相关法治实践,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
在个人研究的同时,韩大元教授还始终致力于形成、维护和团结宪法学学术共同体。他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在研究议程设置、人才队伍培养、宪法学中国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宪法学专业教学研究之外,韩大元教授还在法学教育、公共服务、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他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在八年任期内,打造了多元的学生培养方案,并倡导学生投身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志愿服务。韩大元教授始终坚持法学教育的人文精神,致力于将人文精神融入法学教育实践之中。
韩大元教授还积极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国民教育中普及宪法精神,推动了“国家宪法日”和“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设立。作为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关注残障人等少数群体权利的保护,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与完善,曾荣获哈佛大学法学院“促进人类进步特别贡献奖”。
在国际交往中,韩大元教授强调“世界中的中国”,关注理论的互动与对话,致力于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他先后就“当代中国与宪法”“中国社会与人权保障”等主题,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发表演讲,并被芬兰拉普兰大学和挪威卑尔根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2018年,韩大元教授当选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在国际学术活动中展现了中国学者的风采。
鉴于韩大元教授在宪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杰出贡献,经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评定,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决定授予韩大元教授2024年度李步云法学奖。
祝贺韩大元教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