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
张文显,男,(195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哲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大学从事法哲学、法律政治学研究。现任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二级大法官。兼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法学组召集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曾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IVR)执委。
张文显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政治学、部门法哲学和司法学。1986年以来,连续六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和重点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和国家统编教材20余种,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外学术理论刊物发表论文300多篇。代表作有《法哲学范畴研究》、《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哲学通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与前沿》、《张文显法学文选》、(十卷本)。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项,省部级奖10项。
张文显教授始终立足我国的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建设理论的研究,以科学地阐释法律原理、推动法学学科建设、更新社会法制(法治)观念、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为宗旨,始终把理论创新作为发展法学和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第一要务,提出了权利本位论等一系列富有影响力的学术思想,引领和推动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法学理论研究、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