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年
刘海年,男,1936年4月生于河南唐河县。1950年1月参加工作,在部队曾任文化教员、秘书等。1957年至196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64年研究生毕业,同年12月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78年任研究室副主任、硕士生导师;1881年任副研究员,1988年8月任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任所长,1995年兼任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同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后又任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2006年被遴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其间,1979年至1981年曾奉调参加审判林彪、江青案工作,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助理检察员,2012年任中国欧盟人权网络中方负责人,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员五年。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教授。
主要科研成果:
独著:《战国秦代法制管窥》,2006年出版;《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2012年出版,2016年英国帕新国际出版公司翻译英文版出版;《依法治国是历史的经验总结》,2013年出版;《刘海年文集》,2005年出版。
参与、牵头、整理和编纂简牍与法律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1977年大字本,1978年平装本,1981年精装本;《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十四册,1994年出版;《沈家本未刻书集纂》、《沈家本未刻书集纂补编》,1996、2016年出版。
主编、共同主编、合著:《云梦秦简研究》,《中国警察制度简论》,《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中国古代办案百例》,《中国历代贪贿案例选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等共十多部。
在部队曾立三等功两次;改革开放后与有关同志一起获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