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李步云:法学界的“建设派”
2013年,80岁的李步云决定再做点“事情”。这一年8月份,由他倡议发起的民间法学奖——“李步云法学奖”在京颁发。
颁奖当天,正值李步云80岁生日,他把奖颁给了比自己大5岁的中国法学界老人郭道晖和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研究和中美法律交流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艾德华。
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这样做有他的道理。“李步云法学奖”以宪法、行政法和人权领域为限,表彰在这些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李步云说,“今年第一次,有点儿终身成就奖的味道。以后会有一些年轻人。”
至于颁给艾德华,李步云的理由是,“他推动了中外法律和法学的交流。”
拥有终身成就的不仅是郭道晖,在中国法学界,李步云本人也与江平、郭道晖并称为“法治三老”。三人都已耄耋之年,但都在为推动法治进步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如果事先没在网上看过照片,你一定认不出他是李步云。黑西装、条纹衬衫,头发染得乌黑,让李步云看起来与80岁年龄并不相符。在近三个小时的采访中,他思路清晰、精力充沛,略带湖南口音的普通话一直讲得飞快。说到兴奋处,甚至会扬起两道又粗又长的剑眉,眼睛圆睁,神采奕奕。
很少有人会相信,这位充满激情的老人曾历经生死考验,一生充满传奇。而风雨过后,老人愈加简单、乐观,“我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这样,我也会变得年轻”,李步云说。
生死过后的“勇气”
有时,人的命运就像时间长河里随波逐流的一叶扁舟,浮沉不定。而对于1933年出生在湖南娄底一个小山村的李步云,今天能够以自己的名字设立法学奖项,似乎是一种“偶然”。
1948年,才上初二的李步云便跟着中共地下党开展革命工作。1950年,参军刚一年的他就被派往朝鲜战场。两年后的一个雨天,他和14名战友正坐在卡车上转移,一颗炸弹飞来,八死七伤。
李步云幸运地活了下来,那一年他刚好18岁。生死过后留下的,除了左臂的终身残疾,还有让他面对一切的勇气。之后的几十年中,从依法治国到人权入宪,李步云一直坚守立场,率先发声,被称作“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
1978年12月6日,他公开发表《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
1979年9月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1999年1月、2003年6月,他又两次参加中央领导主持的修宪座谈会,呼吁把法治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曾对李步云这样评价:“我最敬佩他两点:第一点,他的勇气,包括学术上的勇气;另外,我敬佩他的骨气。”
对于一个亲身感受过生死刹那的人,活着经历的一切好像都不再是磨难。他会笑着对你讲述每一个历史瞬间,心中不存一丝怨恨。或许正是缘于这份平静与坦荡,在中国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风暴里,李步云始终淡定从容。对别人、对自己,都是如此。为此,李步云对自己最满意的评价之一,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没整过人。
中南海岁月
不同于少年投戎,李步云青年从文的经历纯属“偶然”。1957年参加高考时,他还是一个不知法律为何物的年轻人。仅仅听一名战友说过,“马克思、列宁都是学法律出身”,他就在志愿表上填报了“北京大学法律系”。而这个选择,伴随了他的一生。
从1967年7月起,硕士毕业的李步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研究工作。1979年7月,法学所党总支副书记突然找上门来,“中央要起草一个重要文件,所里决定让你参加”。李步云参加起草的这份文件在1979年9月9日正式下发,叫做《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也称为“64号文件”。这一文件不仅取消了各级法院党委对案件的审批权,还第一次在中共重要文献中以“法治”取代“法制”。李步云记得,当时文件的原话是,刑法等七部法律“能否严格执行,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
“64号文件”的成功,让李步云获得了认可。1980年7月,他被正式借调到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中南海生涯。那时,李步云47岁,正是做学问的黄金时期。
讲起那段日子,李步云至今有些激动,“那个时候,我精力非常充沛。晚上吃完饭稍微活动一下,7点左右就又开始工作,经常要到夜里3点才睡觉,一天工作16个小时。”
这一年,李步云吃、住都在中南海,多次为中央领导起草讲话稿,这让他很有“成就感”,例如,他曾为时任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叶剑英起草讲话稿。草稿中提出的两项原则——“民主立法”和“审判独立”均在1982年宪法修改时得到恢复。
“学法律的人不过三条路,一个是当教授做学问;一个是当律师或当企业高管,下海赚钱;再一个就是当官。”李步云说,过去按照自己的性格,一定选择搞研究。但中南海的工作经历让他改变了观点,不仅他本人与决策层逐渐接近,还鼓励年轻的法律人向仕途发展。信春鹰、夏勇都曾是李步云在社科院法学所的同事,如今二人成功转型。前者现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后者现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到了那个位置,你就会发现,个人真的可能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影响,可能带来改变。而这种改变,正是学法律的人最希望看到的。”李步云说。
影响力的“特殊道路”
离开中南海,李步云仍以自己的方式推动法治。他利用各种为中央高层讲授法治课程的机会继续影响领导人。他向李鹏阐述过“依法治国”的学术理念;在吴邦国召开的研讨会上,力主要将人权入宪;与中央政法系统官员吃饭、聊天,私下交流;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课……
特殊的经历,让李步云形成了不同于其他法学家的做事风格。近年来,李步云很少在敏感时期或针对敏感事件公开发表文章。李步云说,他的选择是,在各种正式、非正式的场合,利用一切机会,面对面地向高层人士提出建议。“这种方式,既不会让高层感受到来自舆论的压力,又能让他们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善意的提醒”。
因为这些相对直接的接触,有人将李步云称作法学界的“善舞者”。李步云曾经的同事、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高全喜说,李步云是一个更为理性的法学家,他的学说既充满活力,又能在社会主义的话语体系中找到一席之地。他能够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发展出一套法治理论与人权理论,作为分析中国当代法律问题的切入点。
“在中国,学者并不一定拘泥于某种特定的形式,大家根据各自的经验和特长发挥不同的作用。”李步云说,有的人愿意专门从事学术研究,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理论;有的人适合向公众传播法治理念。而他自己,更愿意选择一条独特的“建议”路线,潜移默化地对中国法治进程施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