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李步云法学奖”第二届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光明网讯(记者 殷泓)由广州大学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李步云法学奖”第二届颁奖典礼7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和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前所长古孟德获奖。
生于1951年的张文显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现任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曾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政治学、部门法哲学和司法学。1986年以来,他连续6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和重点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和国家统编教材20余种,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项,省部级奖10项。
张文显教授始终立足我国的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建设理论的研究,以科学地阐释法律原理、推动法学学科建设更新社会法制(法治)观念、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为宗旨,始终把理论创新作为发展法学和整个哲学社会科学地第一要务,提出了权利本位论等一系列富有影响力的学术思想,引领和推动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法学理论研究、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央党校报刊社副总编辑、“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卓泽渊为张文显教授获奖致颁奖词时表示,张文显先生致力于推进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的相互贴近与促进,善于以理论的方式把握时代精神和实践规律。他所提出的“权利本位论”“现代法精神”“全球化范式”“和谐法治”“诉讼社会”等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和强烈地实践感,得到法学界、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他一直强调研究成果向法治建设实践转化应用,在法治建设实践中检验和发展法学理论,并且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2008年到2013年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他以先进的法学理论指导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检验和发展法学理论,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与完善,真正做到了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
古孟德教授来自冰岛,于1975年毕业于冰岛大学,1976年获得了纽约大学比较法硕士学位,1982年荣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1995年起,古孟德教授开始担任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所长,并将其发展成为一个享誉世界的人权教育机构。从2011年起,中国政法大学聘请古孟德教授担任人权研究院特聘教授。
古孟德教授在国际法、极地法、比较法、人权法等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发表过180多篇文章,在世界范围享有盛誉。古孟德教授还与中国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中国人权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1994年开始,古孟德教授带领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率先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安排专人开展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人权教育合作,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人权领域的知识精英。如今,这些曾经接受过人权教育和培训的学员们活跃在我国公检法司、外交等各个领域,成为了各自行业的骨干力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赵明为古孟德教授获奖致颁奖词时表示,当中国刚刚开始摸索人权发展道路之时,古孟德教授没有像许多西方学者那样,以嘲笑中国为乐,以丑化中国为荣,而是默默地帮助中国政府和高校发展人权教育和研究事业,建立人权法学科,推广人权教育方法和经验,扑下身子和我们一道辛勤地耕耘。当中国人权教育的鲜花开满大江南北的时候,我们聚首北京,就是要向古孟德教授表达中国学界对他的深深敬意,由衷地感谢他二十年来对中国人权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李步云是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他在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他就发表文章《论以法治国》,提出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并深入论述了以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科学涵义和基本要求,在理论界起到了重要的启蒙和先导作用。
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介绍说,设立“李步云法学奖”的目的是为了奖励对中国法学研究、法治建设与国际交流作出了杰出贡献的中外学者或国内外有关组织,以推进法治中国的健康发展。奖项每年评选和颁奖一次,中国和外国获得者各一名。
“因此,只要是致力于中国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中外学术交流的专家学者,都是‘李步云法学奖’的潜在获奖对象。”董皞说。
“李步云法学奖”的评奖委员会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教授任主任,由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层次高、规模大、影响大。去年,经评奖委员会的评选,首届“李步云法学奖”颁给了郭道晖先生与美国的爱德华先生,在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