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
吕世伦教授和铃木敬夫教授获奖
光明网讯 (记者殷泓 通讯员刘华东)11月7日,第三届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和扎幌学院大学铃木敬夫(Suzuki Keifu)教授获得此奖。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董事长柳志伟为吕世伦教授和铃木敬夫教授颁发了奖状和奖牌。本次颁奖活动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与广州大学在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举办。
吕世伦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哲学、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吕世伦教授是北京市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他还是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创办人之一,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1984年应南开大学校长聘请,创办该校法学研究所并担任兼职首任所长。
在60余年法学教师的生涯中,吕世伦教授为我国理论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出版的法学学术专著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奖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张志铭为吕世伦教授致颁奖词时表示,吕世伦教授始终立足于我国的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投身于理论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理论以及西方法学思想理论的研究,以贯通中西法律思想、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学教育为宗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影响力的学术见解,如关于民主、法治问题,从法的视角阐发社会主义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批判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法律观,开创和推动了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思想史、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铃木敬夫教授年毕业于日本专修大学法学部,1966年在专修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修完私法学专攻博士课程。曾经担任札幌商科大学商学部教授。为了深入了解韩国法学思想促进日韩法学交流,他曾经赴韩国进修,并于1982年在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修完博士课程。先后担任过日本札幌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法学部部长。
铃木敬夫教授的主要著作有:《现代中国的法思想》(1989年)、《现代亚洲的法思想》(1994年)、《相对主义法哲学与东亚法研究》(2012)等。
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杜钢建在为铃木敬夫教授致颁奖词时表示,铃木敬夫教授是亚洲法学界促进人权法思想学术交流的友好使者。他长期以来致力于在亚洲各国传播相对主义人权法思想,增进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等地法学研究的交流。铃木敬夫教授从日本札幌学院大学退休以后远赴中国岭南的汕头大学法学院执教,帮助促进中国法学事业的国际化改革与发展。他还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等十余所高校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和名誉教授等。铃木敬夫教授在中国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和学术活动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赢得了广大师生的尊敬和爱戴。
李步云法学奖是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在2013年发起设立,旨在奖励为中国法学研究和中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交流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奖项每年评选和颁奖一次,中国和外国获得者各一名。向国外的个人和机构颁发奖项,在中国法学界尚属首创。
“李步云法学奖”的获奖人由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投票产生,评奖委员会由来自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等领域的17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主任由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教授担任。此前,李步云法学奖已经产生两届获奖人,2013年获奖者为郭道晖教授和哥伦比亚大学兰德尔·艾德华教授,2014年获奖者为张文显教授与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古德蒙德·阿尔弗雷德松教授。
作者:殷泓 刘华东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